如果不得不选择,我(乔布斯)很显然是嬉皮,与我共事的人也都是嬉皮。
什么叫作嬉皮?这是个含义丰富的古老字眼。
人生有人们不常谈到的一面:当人生出现空隙时,我们才会体验到,那种时候一切都显得混乱,仿佛出现了缺口。历来许多人会要你找出那是什么,无论是梭罗或印度的神秘主义者,嬉皮运动也有那么一点味道,他们想找出那是怎么一回事,即人生的答案。
人生并非走父母的老路,有思想因此萌芽,因此人们才会想成为诗人而非银行家,我觉得这是件美妙的事情。我想把同样的精神放进产品里,这些产品出来后到人们的手上,他们便能感受到这种精神。
使用麦金塔的人都会爱上它,而你很少听到人们会爱上商品。你能感觉到它的存在,里头有着某种奇妙的精神。与我共事过的顶尖人才,大部分都不是因为电脑才入行,他们进电脑这一行是因为,这是最能传递感觉的媒介,因为你想要与他人共享。
周鸿祎批注:嬉皮,我认为就是当年那个时代的屌丝。为什么这么说?六七址年代举的嬉皮士们自认为是垮掉的一代。他们着装非常颓废,和穿着打扮得体的中产阶级、上流社会相区别。当时的上流社会肯定是白富美和高富帅,嬉皮跟他们不一样就是屌丝了。所以这句话我觉得应该翻译成乔布斯认为自己昌屌丝,做工作的都是屌丝。
无论嬉皮还是屌丝其实反映的都是一种心灵的自由,都是挑战权威,不遵守当时的规则。我觉得这才是苹果"think different"的思想和来源。做事一模一样、循规蹈矩的人我觉得是不太可能"think different"的。所以当时的嬉皮藐视权威,藐视所谓的高富师和白富美,藐视当时的主流价值观。他们追求的是与众不同,特立独行,追求一种多元的文凭。
旧金山是美国嬉皮士运动的发源地,也是最主流的运动声地。所以我觉得这种嬉皮精神和硅谷科技结合在一起,才有了硅谷的创新。我见到的硅谷创新者与创业者,者是藐视大公司的。每个年轻人都认为自己有一个想法可以改变世界,而不是说按照世界已有的规则去做。这和"Stay hungry,stay foolish"思想是一脉相承的。